1. 审核人不同
企业债是由***发改委审核,发行市场则是证券交易所;而中期票据则是由交易商协会审核,发行市场是交易商协会的柜台交易市场。可以换言之,公司债券的发行是离散的,而中期票据的发行是连续的。
2. 发行条款极其灵活
为了适应大规模的一次性发行,公司债券的契约条款是标准化、统一的,没有太多个性化的选择。而中期票据在发行时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在期限、定价以及是否包含衍生品合约等方面都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3. 发行规模灵活
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额发行。与此相比,中期票据通常采取的是分期发行的方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定期发行,发行规模更加灵活。
4. 审核程度不同
企业债的审核相对于中期票据来说更加严格,审核流程更复杂。这是因为企业债的发行涉及到***政策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审核人对债券的质量、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而中期票据的审核相对较松,主要关注于交易商协会审核人员对中期票据的法律合规性和市场可行性的评估。
5. 市场参与主体不同
公司债主要是由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机构主体发行,以债务人的信用进行融资和借贷。而中期票据则主要由银行、企事业单位等金融机构发行,用于满足其短期融资需求。
6. 风险和收益特点有所不同
由于公司债通常发行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债券等级,其市场流通性较好,风险较低。而中期票据由于发行规模较小,流通性较差,风险相对较高。但中期票据通常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吸引了一部分投资者参与。
7. 发行周期不同
由于公司债通常是一次性的大规模发行,其发行周期较长,需要较长的时间来筹备和审核。而中期票据发行周期相对较短,可以快速满足发行主体的融资需求。
8. 市场认可度不同
由于公司债的发行主体通常是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机构,因此市场对其认可度较高。而中期票据的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受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和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
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在审核人、发行条款、发行规模、审核程度、市场参与主体、风险和收益特点、发行周期以及市场认可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