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怎么处理

2024-07-09 10:54:24 59 0

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是指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结算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金额。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原因导致工程量或质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下面将分别从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的处理、合同价和结算价的约定、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结算金额的计算方法以及处理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的处理

1.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

在工程结算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对超出合同金额的处理方式,那么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比如合同规定了超出部分按照某个比例进行补偿或支付。

2.双方协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处理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处理。例如,可以协商调整合同价款,或者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3.依法处理

在没有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这样可以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同价和结算价的约定

1.各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甲方和乙方分别在合同中规定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支付费用等。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工程变更范围、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或质量变化、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等。

三、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工程变更范围

工程变更指的是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的调整。

2.设计变更导致的变化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了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这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四、结算金额的计算方法

1.从结算金额来看

结算金额的计算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方法进行。例如,某项目的施工单位送审造价为1879.39万元,经核减后的结算价为1791.88万元。

2.从废标处理来看

有的情况下,废标处理中会出现“将低于招标控制价10%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的情况。

五、处理方式

1.红字冲回

在发现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可以通过红字冲回的方式将多计的部分进行冲回,使科目保持与原来的一致。

2.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应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3.依法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相应费用。

在结算价低于合同价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维护。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可以采用红字冲回、调整合同价款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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