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备案条件
一、基金管理人条件
1. 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能力,包括从事创业投资的经验和能力。
2. 合规合同:基金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包含任何违法违规条款。
3. 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应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4. 注册资本要求: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不低于一千万元。
二、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1. 备案申请书: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书,该申请书详细列出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经验、能力等。
2. 公司章程: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章程应作为备案申请材料之一,以证明其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合规性。
3. 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备案申请材料中需包含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4. 风险揭示书:备案申请材料还包括风险揭示书,用于向投资人说明投资风险和收益预期。
三、申请主体要求
1. 以创业投资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必须以创业投资企业本身的名义来申请,而不能以其股东或合伙人的名义申请。
2. 公司类型限制:备案申请主体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等,但必须是创业投资企业本身。
3. 股东或合伙人限制:备案申请主体的股东或合伙人不能是禁止从事创业投资的组织或个人。
四、税收政策要求
1. 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本要求:创业投资基金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税收政策享受条件: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除了需要符合***证监会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规范外,还需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
3. 豁免一层嵌套:根据相关规定,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的整体核算,但在满三年后如果需要调整,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备案。
以上是关于创投基金备案条件的一些要点和相关事项,了解这些条件有助于创业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明确备案的合规要求,提高备案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