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退市预警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在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期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
1.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时间规定
根据新的退市规则,对于上市公司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或退市整理期连续停牌超过60个交易日的情况,被认定为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2. 上市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的退市规定
上市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如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可以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这是为了避免在破产重整期间对上市公司的重整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3.退市风险警示对连续亏***但未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的规定
针对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出现连续亏***但未触及新规定(第13.3.2条)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上交所会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对于已触及退市规则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的规定
对于已经触及原退市规则中的退市风险警示条款或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时,上交所会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上交所同时发布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旨在规范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程序和要求,提供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指导和支持。
6.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上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退市规则的依据
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退市相关事宜,并提高退市制度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预警的规定提供了针对退市风险的具体措施和规范,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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