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2024-08-03 15:07:25 59 0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下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执行时间的

1. 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的。在此之前,我国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 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时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月缴存额为其本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

3. 其他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

除了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3.1 “购买或者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中,职工可以在购买或自建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3.2 “大额医疗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中,职工可以在因特殊原因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3.3 “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中,职工可以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3.4 “继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将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打入继承人银行账户。

3.5 “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将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打入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3.6 “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离婚分割原配偶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 ***公积金的执行时间

***公积金制度是从1991年5月的上海开始执行的。当时,上海市***决定参照新加坡***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的经验与效果,推行***公积金制度。

5. 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暂按两年执行。这一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的,而***公积金制度则是从1991年5月的上海开始。根据相关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职工缴存外,根据特殊情况和需要,职工还可以在购买或自建住房、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离婚分割原配偶住房等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我国也在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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