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价格调整通知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
1.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
省级定价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大工业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66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其他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79元/立方米调整为4.13元/立方米。2.市县级定价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 都匀市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61元/立方米调整为4.07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
1.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
第一档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29元/立方米。
第二档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84元/立方米。
第三档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74元/立方米。2.毕节市七星关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 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会规定,经七星关区三届人民***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执行时间与通知对象
1.执行时间 本轮联动周期自起至止,具体执行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2.通知对象 贵州燃气集团毕节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各相关用气单位及居民用户。
四、价格调整的影响
1.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影响 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将直接影响工业、商业等领域的用气成本,进而影响相关行业的运营成本和产品价格。
2.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影响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将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成本,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五、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向用气单位及居民用户宣传价格调整政策,提高公众对价格调整的认识。
2.优化服务 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用气安全稳定,减少价格调整对用户带来的不便。
3.合理调整用气策略 用气单位应根据价格调整情况,合理调整用气策略,降低用气成本。
六、相关政策措施
1.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非居民用气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听证会制度 在价格调整前,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以上调整,贵州燃气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确保用气安全和稳定供应。也提醒广大用户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合理规划用气,共同维护燃气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