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个人用户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申领牌照,并在购买后三年内不得转让或变更。购买新能源汽车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
1. 调整部分个人用户的申领要求
针对个人用户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的要求进行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主要涉及申领资格的要求,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自外地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在市内工作、生活、购房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个人用户,可以继续免费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2. 新能源汽车转让和变更
新能源汽车申请并办理完上牌手续后,三年内不得转让或变更。如果有转让或变更需求,转入方也需要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个人用户长期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防止通过转让来规避相关政策的影响。
3. 新能源车牌照随车一起报废
上海市规定,新能源牌照是随车一起报废的。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名下没有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下,可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车牌照额度。这一措施以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为基础,促进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4. 免费发放新能源车牌照额度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可以申请免费发放新能源车牌照额度。对于个人用户来说,需要信用状况良好且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单位用户指的是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个人和单位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5. 购车发票和机动车转移凭证
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或受让二手新能源汽车后,需要凭市交通委核发的专用牌照额度,在市***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车发票或机动车转移凭证的基础上才能办理新能源汽车的上牌手续。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没有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下,将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促进环保交通方式的普及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