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帽子交易操纵认定规则
1. 操纵类型分析
交易型操纵:包括联合交易操纵、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等。
信息型操纵:通过对证券进行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虚假申报操纵:虚构或隐瞒事实,造成证券价格异常波动。
2. "抢帽子"交易操纵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通过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以及其他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属于"抢帽子"交易操纵。
3. 刑事认定标准
操纵期货市场:账户合并持仓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最高值超过期货交易所限仓标准的二倍。
移送***部门:根据过去案例,移送***部门的情况较少,需要加强相关执法力度。
4. 典型案例
连续交易操纵案件:在稽查总队查办的18起连续交易操纵案件中,只有1起移送***部门。
方某案件:方某涉嫌以"抢帽子"方式操纵证券市场,并于2020年7月被抓获和批准逮捕。
5. 认定要点
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对于认定"抢帽子"操纵行为,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公开作出了相关预告。
依据法律法规:如果行为人公开作出的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业务规则的规定,就可以认定为"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
6. 与蛊惑交易的关联
新型市场操纵犯罪:"抢帽子"交易与蛊惑交易都属于新型市场操纵犯罪。
细化监管规则:为了有效打击这些犯罪行为,需要对法律和金融分析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细化监管规则。
7. 同质性信息的获取
限于交易所规定:《刑法》第182条中的同质性信息是指通过交易所规定的列举项中获得,不能从犯罪实质内涵或其他要素中获得。
庄股的选择:在空间分析中,热点集中在高位时,应在BPR的高位区选择股票,即牛股区和熊股区的最上端,只有有庄的股票才能进行相应的交易。
抢帽子"交易操纵是一种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包括交易型操纵、信息型操纵和虚假申报操纵。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且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抢帽子"交易操纵。在刑事认定中,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操纵行为,并加强执法力度。目前,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抢帽子"交易操纵犯罪的认定和相关监管规则的制定,以有效打击这些新型市场操纵犯罪。同时,同质性信息的获取也有一定的限制,只能根据规定的列举项获取,且在选股时应注意选择具有庄的股票进行交易。